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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學年度本市國小校長遴選(連任)順序表
公告日期:2026-04-20 ~ 2026-04-22
公告單位:國小教育科 廖廷恩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40
一、本市115學年度國小校長遴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於1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起於西屯區何厝國小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重慶路1號)召開,請貴校人事主任協助轉知校長、教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依建議報到時間到達會場。
二、本次遴選作業之對象為第一任任期屆滿及偏遠地區學校第二任任期屆滿,有申請連任之現職校長。
三、依臺中市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二項規定:「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委託他人代理。但遴選學校之浮動教師代表或家長會代表無法親自出席時,得以書面表示意見。」倘貴校浮動代表無法出席會議,請填寫書面意見(如附件)並於4月21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以密件擲回國小教育科廖廷恩科員收,倘無法依限送達本科,請先行掃描後寄至ting1004@taichung.gov.tw,紙本再寄回,並來電確認(0422289111轉54325)。
四、倘申請遴選之校長及出席之浮動代表有停車需求,本局已商借漢口國中提供校內停車空間,爰請將車輛停放至「漢口國中」,再步行至何厝國小參加遴選作業。
五、檢附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順序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