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下稱該院)115年4月1日歌劇院藝教字第1150000337號函辦理。 二、檢附該院來函及活動海報各1份。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該館藝術教育部梁小姐,電話:04-2251-1777#5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