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5年3月30日府授交行字第1150090378號函暨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區營運處115年3月20日中安字第1150001669號函辦理。 二、 宣導正確的駕駛觀念與法律責任,以降低平交道事故發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