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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及課程實施場域參考說明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4-02 ~ 2027-04-01
公告單位:國中教育科 高子珍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7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3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945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普及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並鼓勵本市所屬國中小學生普遍學習及體驗,以培養學生自發、互動、共好之核心素養,爰辦理旨計畫。
三、旨揭計畫重點及資訊如下:
(一)計畫二及計畫三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4月10日止。
(二)申請方式:填寫計畫書、附件及經費申請表上傳至本市戶外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outdoor.tc.edu.tw/)
(三)審查結果:於115年4月16日公告初審結果,若申請案件之審查結果為「修正後通過」,請於115年4
月16日(星期四)至4月20日(星期一)止,依限至網站參照審查意見修正相關資料,並完成上傳作業(逾期未修正或上傳資料者,將視同放棄經費之申請,其原核定之經費額度將由本局另行分配)。
(四)通過案件:於1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中午12時公告複審結果。請審查結果為「通過」者,於115年4月28日(星期二)前,至國教署「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填報經本市初複審通過之計畫內容及核定經費。
四、檢附國教署計畫、課程實施場域參考說明各乙份。
五、計畫申請書、申請附件、學校經費申請表、作業期程表及網站申請操作手冊,相關可編輯檔案置於雲端(https://reurl.cc/xWOnD4),請有需求之學校逕行下載。
六、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局高承辦人,電話(04)2228-9111分機5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