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大楊國民小學辦理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臺中市清水區大楊國民小學辦理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公告
一、 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教科書評選及採購相關事宜
二、評選作業:
1.依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須知及相關規定辦理。
2.評選方式: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3.樣書陳列期間:115.04.22(三)至115.05.06(三)。
4.陳列地點:本校圖書室。
5.評選日期:115.05.06(三)
6.評選結果經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小組複審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擇期公告。
三、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 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過審定之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
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所送樣書均需為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1. 領域學科:
(1)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 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 加評選。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4)資訊(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
2.樣書送達日期:115.04.21(星期二)12:00之前。
3.樣書送達地點:本校辦公室。
4.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逾期不接受評選。
四、其他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若有教科書評
選相關聯繫事項,請與本校教務處連絡。
2.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
考,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
以書面 資料表列說明之。
4.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
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5 經由獲選之樣書,皆留校為本校行政樣書;而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
位於115年05月15日(星期五)12:00 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
校逕行處理,不得有異議。
6.業務承辦人:教務處教務組長侯政光、教務主任林祺清
聯絡方式: (Tel) 26200634#110 (Fax) 26200634
學校地址:臺中市清水區鰲海路325號
五、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