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屯區協和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教科用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14年5月13日中市教小字第1140002340號函,名稱修正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用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臺中市西屯區協和國民小學教科用書選用及採購須知。
二、樣書陳列日期:115年4月27日~115年5月8日。
三、樣書陳列地點:本校協和大樓教務處。
四、評選日期:115年5月4日~115年5月8日。
五、評選地點:本校各學年教室
六、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展示評選」,不辦理「公開或學年領域說明會」。
(二)依據本校教科用書選用採購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七、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用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送評選科目:
1. 各學習領域: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需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
2.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含上、下學期,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
3. 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4. 電腦教材: 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二)樣書送達日期:115年4月24日星期五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協和大樓(A棟)教務處
八、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本校暨教育局網站。
九、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115年4月27日~115年5月8日),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請勿進入本校,若有聯繫事項,請洽設備組。
(二)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用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
(四)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5年5月29日前洽本校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評選結果公告後,如發現有不符合本公告規定,或有足以影響評選結果之情事,本校得重新辦理評選公告,原受評廠商不得提出異議。
(七)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長林妙璘老師
電話:(04)23588022分機711
傳真:(04)23584938
地址: 40765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
十、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