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小辦理 115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相關作業公告
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小辦理 115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相關作業公告
一、依據:
1.中華民國114年5月13日中市教小字第1140042420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用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2.臺中市北屯區文昌國民小學教科書選用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教科書陳列日期及地點
1.日期:115年4月20日起至115年5月6日。
2.地點:弘文堂一樓圖書室。
三、教科書評選日期
1.日期:115年5月4日(一)~115年5月6日(三)。
2.地點:各領域科目評選地點。
四、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成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據本校教科書選用採購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3.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本校網站校務佈告欄。
4.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 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五、樣書(成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樣書(成書)送選須附審定執照或證明,並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成書)到校。
1.評選科目範圍:
(1)一~六年級:通過十二年國教課綱審定之版本,含上、下學期。
(2)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
(3)閩南語、客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4)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一、二年級非審本樣書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2.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 115.4.17星期五 16:00 前,逾期不予受理。
3.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
4.經評選獲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辦理訂(採)購作業事宜。
5.所提供之樣書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須與 樣書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六、其它注意事項:
1.送達的樣書或成書須製作成清冊,並且要已取得審定執照,並繳交審定執照影本至本校教務處設備組。
2.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若有教科書評選相關聯繫事項,請與本校教務處設備組連絡。
3.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未獲入選之樣書和教材,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5年5月22日星期五
下午 4:00 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5.有關教科書評選作業,若有上級新公告注意事項,則以政府公告為準;有關 本校「辦理教科書評選作業說明」,若有未盡之事宜,則以最新公告內容為準,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七、請各廠商提供所送樣書清冊。
八、本作業事項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
九、本案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長
電話:04-22361953#713
傳真:04-22367517
住址: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