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名單: 1.正取1名:陳○樵 2.備取2名:備取1 林○廷,備取2 徐○雯 二、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錄取人員由本校依規定辦理商調及核派作業,如有其他不得任用情事者,即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