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沙鹿區文光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1.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2. 中華民國114年5月13日中市教小字第1140042420 號函頒修正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用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樣書陳列日期:115年4月20日(星期一)至4月27日(星期一)
三、評選時間:115 年4月28日(星期二)至5月6日(星期三)
四、評選地點:各學年教室及科任教師辦公室。
五、評選方式:
1.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為求公平性,各家廠商自即日起至115 年4月17日(五) 16:00前可於個別教師空堂時、徵得教師同意,向老師宣傳新年度教材特色,但評選前4月20日至5月7日各家廠商不得進入校園宣傳。
2. 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用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成立各科教科圖書選用初選小組進行評選,評選之後由教務處註冊組彙整提送教科圖書選用小組複審,最後簽請校長核定之。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 送評選科目:
(1)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教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非審定本科目(1-6年級閩南語、1-6年級客家語、1、2年級英語、3~6年級電腦課本),需附報價單。
2. 樣書送達日期:115年4月17日(五) 16:00前。
3. 樣書送達地點:文光國小教務處。
七、其它注意事項:
1. 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臺中市教育局網路公告。
2. 獲選出版社之樣書與CD等附件須留本校備查,本校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4. 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5年5月8日(五) 16:00 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5. 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6. 聯絡方式:
教務處註冊組長許貝如老師
電話:(04)26352806 轉212 傳真:(04)26354095
地址:433 臺中市沙鹿區斗潭路文光巷12號
7. 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