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文化局115年3月11日中市文藝字第1150004503號函辦理。 二、活動時間:115年4月3日(星期五)至4月5日(星期日)下午3時至8時。 三、活動地點:本市文心森林公園。 四、檢附來函及海報各1份。 五、本案若有疑義,請洽:李庭昀0422289111#2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