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度(114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請查照。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9日新北教技字第1150400725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說明如下:
(一) 申請時間:自115年4月1日上午9時起至4月20日下午5時止,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二) 申請資格:凡設籍該市滿6個月以上,在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但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空中大學或第3年起之碩、博士班研究所學生及延長修業期限學生不得申請。
(三) 成績標準:本獎學金申請時,除新生1年級及五專4年級(視為大專1年級)採計1年級第1學期成績外;其他年級均採計前1學年之2學期成績(例如:2年級生採計1年級第1、2學期成績),並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一般學生在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在60分以上。
2、大專院校以上如無選修體育,或高中職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者,得免附體育成績,請於體育成績欄位勾選「體育免修、未修或已修畢」。
3、若學校成績單為等第或GPA者,須提供由學校出具之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務必上傳該換算表,以利該局查驗。
4、前1學期(1年級)或前1學年(其他年級)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四) 申請文件(本獎學金一律採線上申請、審核作業):
1、成績證明文件(應包含學校、學生姓名、學年學期、各科成績及總成績等重要資訊,且需加蓋學校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如學校註冊組核章)。
2、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個人存摺,提供直系親屬者亦可)。
3、低收入戶證明或學生本人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五) 本年度為提升對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學生之照顧,調高發給金額,說明如下:
1、大專院校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4、5年級及研究所):共335名。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每名由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調高至3萬元;一般學生,每名2萬元。
2、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1至3年級):共445名。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每名由1萬元調高至1萬5,000元;一般學生,每名1萬元。
(六) 發給優先順序:
1、大專院校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4、5年級及研究所):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優先發給,若仍有名額再依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高低擇優發給,成績相同者,依設籍該市時間較久者優先,設籍時間相同者,則由審查單位抽籤決定。
2、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1至3年級):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優先發給,若仍有名額以就讀該市境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3年級)之學生優先發給,發給比序方式以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高低擇優發給,學業成績相同者,以有體育成績並成績較高者為優先,所有成績均相同者,依設籍該市時間較久者優先,設籍時間相同者,則由審查單位抽籤決定。若仍有名額,發給非就讀該市境內學校學生,發給比序方式亦同。
(七) 注意事項:本獎學金各項申請文件、填寫資料、上傳之證明文件、核章等不全、模糊無法辨識、填寫錯誤或填寫內容與所附文件不吻合者,皆視同資格不符處理。經審查後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件。另自115年5月18日上午9時起至5月22日下午5時止開放補件,請於期限內登入系統確認初審結果,若資料有缺漏者,請於開放補件期限內完成補件,逾期恕不受理。請轉知申請人特別注意。
三、申請方式(系統開放自115年4月1日上午9時起至4月20日下午5時止):
(一) 線上註冊及申請:請逕至新北市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http://award.ntpc.edu.tw/),或新北市教育局首頁/(上方)便民服務/福利補助/(下方)拼圖/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http://award.ntpc.edu.tw/)。
1、註冊:一律以學生個人身分證號註冊,並參閱註冊頁下方「填寫說明」後,登錄個人基本資料。
2、申請:以個人註冊之帳號密碼登入系統,依個人申請類別提出申請,並上傳成績證明文件、郵局帳戶封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等電子檔。上開證明文件經查核如有不實或文件模糊至無法辨識正確性者,該局將逕取消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
(二) 為加速獎學金撥款,請申請人均提供郵局帳號以利快速撥款(不限申請人個人存摺,提供直系親屬者亦可,惟申請截止後,已登錄之資料不接受任何方式修改),通過申請者獎學金將逕撥入申請人提供之郵局帳戶。
四、請於115年7月31日自行上前揭申請網站查詢錄取名單,該局不另函通知。倘有相關問題請洽以下人員:
(一) 系統問題:全誼系統客服人員,電話:(02)80723456分機550或551。
(二) 操作或申請資格問題:請詳閱「獎學金常見問題」或洽金山高中教務處李組長,電話:(02)24982028分機220或該局技職教育科朱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726。
五、檢附本案「獎學金申請要點」及「常見問題」各1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