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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為維護市容景觀及持續推動城市美學提升政策,自即日起停止受理人行天橋附掛布條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3-09 ~ 2026-03-31
公告單位:秘書室 游正維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57
一、依據本府建設局115年3月3日府授建養工北字第1150059170號函辦理。
二、配合本府持續推動市容整頓及城市美學提升政策,因布條懸掛於人行天橋欄杆、立面等位置,易形成視覺雜訊,影響天際線整潔度及整體城市景觀調性,與本府整體景觀政策方向顯有不符。另附掛布條多為帆布或塑膠材質,長期曝露於日曬雨淋環境下,易發生褪色、破損或變形情形,致生髒亂及不良觀感;且各機關或單位布條設計品質不一,色彩及字體運用紛雜,增加街道視覺負荷,影響公共空間整體美感。
三、再者,布條倘因風力影響或固定鬆脫而脫落,恐飄移至車道或人行道,危及行車及行人安全,並增加後續拆除及清理所需人力與維護成本,對市容管理及公共安全均造成相當負擔。
四、現今資訊傳播已全面朝向電子化、數位化及社群化發展,傳統布條宣導效益有限,且屬一次性耗材,故即日起全面停止受理及核准對外附掛宣導布條申請,並鼓勵各單位改以市府既有多元數位宣導管道(如本府官網、社群媒體平台、電子看板、電視牆等)發布相關資訊,以符資訊有效傳遞及城市美學強化之政策目標。
四、本案聯絡人:建設局王英閔,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9644,E-mail:d4230@taichun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