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總務處幹事甄選簡章
一、出缺職務:
(一)職稱:幹事(預計115年3月23日出缺)。
(二)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三)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四)缺額:正取1名、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五)工作地點: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408024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288號)。
二、工作項目:
(一)勞保、健保等各項業務。
(二)協助圖書登錄管理業務。
(三)協助教學組代理代課之業務。
(四)協助出納組零用金管理等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配合處室業務需要調整及輪調職務。
三、公告日期:115年3月6日至115年3月10日。
四、所需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情事及其他不得任用情事者。
(四)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六)熟稔基本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等文書操作能力。
(七)品行端正、具主動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公務暨調整職務工作者。
五、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3月10日前以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並上傳應繳資料及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一)應徵者請於公告報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進入後請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應徵前請務必校對人事資料再送出,以確保正確性),請上傳照片,簡要自述不可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本校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應繳資料及證明文件請於「我的應徵」裡將以下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
1.甄選報名表(如附件,請貼最近半年內二吋半身照片)。
2.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無則免附)。
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4.英檢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5.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6.切結書(如附件)。
7.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三)聯絡電話及連絡人:
1.資格條件問題:04-24757468分機750(人事室劉主任)。
2.業務問題:04-24757468分機731(總務處劉主任)。
六、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