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成功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鐘點護理人員甄選
一、出缺職務:
(一)職稱:約聘課後照顧班鐘點護理師。
(二)出缺職務數:1 名。
(三)辦公地點:臺中市東區成功國民小學(臺中市東區旱溪西路1段300號)。
二、工作內容:
(一)處理教職員工、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送醫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所需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經國家考試護理師類科及格,領有護理師證書。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校護職代經驗者、執業登記證者擇優錄取,請檢附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四)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情事者。
(五)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四、檢具資料: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
(一)簡要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 1 張)。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最近三年工作經驗證明(可於履歷表中補充簡要自述,醫療院所急診室或內外科或校護職代相關經驗者請檢附相關經歷服務證明文件)。
(四)相關證照及檢定考試證明文件影本。
(五)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以影本 A4 依序裝訂,於 115 年 3 月 17 日中午 12 時前將有關資料送至本校學務處或親自現場辦理報名。
五、甄試:
(一)報到時間: 請於 115 年 03 月 18 日早上08:45—9:00 至本校學務處辦理報到。
(二)面試時間:115 年 03 月 18 日早上 09:00 於本校會議室進行面試,面試時間 10 分鐘,應試人員請準時應試並攜帶國民身分證(健保卡亦可)、上述相關證件之正本供查閱,查閱後即歸還。
(三)錄取者於 115 年 3 月 18 日下午 4 時前公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試錄取標準為面試成績至少 80 分。未達 80 分者,均不予錄取。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六)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 數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6 個月內有效。
(七)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校學務處 04-22124224分機720。
六、其他:
(一)本職缺係為辦理本校課後照顧班及社團活動負責處理教職員工、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送醫事宜,時薪以每小時新臺幣肆佰元整聘任,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課日:16:00〜18:00(2 小時),聘任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 115 年 6 月 30 日止。
(二)本計畫錄取之課後鐘點護理師勞健保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