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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發布自115年2月28日起新登檢領照之幼童專用車,其車窗隔熱紙應符合可見光透過率標準及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3-02 ~ 2026-12-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葉姿汶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73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115年2月24日中監車二字第1155004902號函辦理。
二、交通部115年1月30日公布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及第39條之1修正案,並自115年2月28日起,實施新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管理新制,將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列為車輛檢驗項目;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的前擋黏貼70%以上、其餘車窗及後擋風玻璃均為40%以上,且有合格標識隔熱紙。
三、請各校(園)自115年2月28日起新登檢領照之幼童專用車,於驗收時務必確認隔熱紙規格,避免因不符規定導致無法通過監理機關檢驗。
四、檢附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來函及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管理新制說明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