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4學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民中學增置學務人力經費計畫辦理。 二、報酬:以約僱四等250薪點計酬給付(折合新臺幣34,775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行提繳部分。 三、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 四、詳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