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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校鼓勵及推薦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115年度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評選」與「115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 」,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3-02 ~ 2026-05-03
公告單位:學生事務室 江淑華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71
一.依據依據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暨114年11月24日中市教學字第1140110184號函、教育部114年12月16日臺教學(一)字第1142805043D 號書函暨國114年12月22日中市教學字第1140118724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115年度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評選」:
(一)「115年度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評選」評選對象為114年度積極推動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各項議題實務,表現優良之學輔主管、學務人員、輔導人員、導師、行政人員、特殊貢獻人員及學校等。
本案評選獎項:1.特殊貢獻人員獎;2.傑出人員獎:(1)傑出學輔主管獎;(2)傑出學務人員獎;(3)傑出輔導人員獎;(4)傑出導師獎;(5)傑出行政人員。
(二)請備妥薦送表件併同「評選相關提醒事項檢核表」依序以長尾夾固定,並於115年5月4日(星期一)前免備文逕送本市大里區美群國民小學輔導室陳松雪主任(41273大里區美群路99 號)彙辦,並以電話聯絡確認(04-24951335轉1804)。
三.有關旨揭「115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 評選」:
(一)報送推薦對象:積極推動生命教育工作且具特色之學校及個人。
本案評選獎項:1.特色學校獎;2.績優人員獎;3.特殊貢獻人員獎;4.終身奉獻人員獎;5.優秀行政人員獎。
(二)資料請於115年6月1日(星期一)前免備文逕送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調用教師江淑華(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信封封面請註明:「115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初選)。
三.檢附臺中市「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友善校園獎評選實施計畫」及「115年臺中市推行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市級評選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