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4學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民中學增置學務人力經費計畫辦理。 二、職稱:約僱人員(增置學務人力)。 三、報酬:以約僱四等250薪點計酬給付(折合新臺幣34,775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行提繳部分。 四、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正取人員因故未報到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請連結本校網站讀取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