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培訓計畫辦理。 二、本案通過培訓人員之合格證書將逕寄參訓人員。 三、本案倘有疑義或資料誤繕請洽承辦人藍小姐(04-22289111分機54214)或本土語文指導員黃老師或李老師(04-23136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