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製作「特教助理人員20門數位增能課程清單」1份,請轉知及鼓勵所屬特教助理人員善加運用,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2-13 ~ 2026-12-31
公告單位:特殊教育科 林承助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07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471號函辦理。
二、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11條第3項規定,特教助理人員應於進用前或進用後3個月內完成36小時以上職前訓練;並於在職期間每年接受在職訓練,月薪制特教助理人員為24小時以上,時薪制特教助理人員為9小時以上。
三、本案國教署業製作特教助理人員20門數位增能課程(清單如附件),並上傳於「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臺」
(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mooc/index.php)/「特教助理員研習計畫專區」,請轉知及鼓勵所屬特教助理人員善加運用前揭數位課程資源,以提升服務品質與專業支持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