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中市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以下簡稱該會)115年2月10日(115)中市好人字第115102002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維護傳統文化,弘揚博愛精神,特辦理旨揭選拔活動,徵件期限至115年3月10日(星期二)止。 三、檢附選拔辦法(含推薦表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1份供參。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張秘書長,電話:0952-54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