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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臺中市115年師生直笛比賽」實施計畫及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1-23 ~ 2026-05-09
公告單位:終身教育科 林俊宏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50
一、依據115年度本局年度計畫辦理。
二、比賽日期:115年5月7日(星期四)、5月8日(星期五)。
三、比賽地點:大里區崇光國小(臺中市大里區大明路181號)。
四、報名時間:115年4月13日(星期一)至4月24日(星期五)17時止。
五、報名方式:請至比賽專網ces.tc.edu.tw/sax/報名,並列印「書面報名表」1份,核印學校關防(或各處室戳章)後,免備文於115 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寄)達大里區崇光國小審核報名資格(信封請註明「臺中市115年度師生直笛比賽報名表」,以郵戳為憑)。完成網路及書面報名手續,方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恕不受理。
六、抽籤訂1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時於大里區崇光國小視聽教室(北棟三樓)辦理。
七、彩排日期:115年5月4、5日(星期一、二)【請於1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4月29日(星期三)下午5時間,至比賽專網 ces.tc.edu.tw/sax/預約,將於4月30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公告預約結果】。
八、本年度比賽規則有重要修正:師生直笛比賽之合奏與重奏曲目不得重複,倘於成績公告前經申訴違反規定並經大會查證屬實者,扣總平均分數 2 分。敬請各校務必轉知參賽師生知悉。
九、比賽會場開放參賽團隊(者)或參賽團隊(者)之委託人進行錄音、錄影該自身參賽團隊(者)之演出,不得攝錄影其他參賽團隊(者)之演出;攝錄人員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報到處換取錄影證,並應遵守著作權法及民法人格權(肖像權)等相關規定,違反者須自負法律責任。參賽團隊(者)錄製之演出影音資料如公開或上傳影音平臺,亦應遵守前開法令規定,始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