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修正後「115年師鐸獎評選推薦表」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19日臺教師(三)字第1152600106號函及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下稱本要點)辦理。
二、推薦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一)推薦表請依各欄位之填寫說明請詳實填寫,請務必留意字數限制(含數字、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以免字數過多,本局無法上傳檔案。
(二)報名行政組者之事蹟以其行政績優事項為主,報名教學組 者之事蹟以其教學績優事項為主。
(三)申請師鐸獎教學組別之被推薦人,須於佐證資料區上傳教案及優秀教學策略;行政組別之被推薦人則視實際情況提供相關資料。獲獎者之教案及優秀教學策略作品將刊載於教育部良師興國網站,並同步於CIRN─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公開分享,以期於獲獎後提供教育現場優良教學示例,促進教學經驗交流及資源共享,尚非作為師鐸獎評選評分項目,評選仍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四)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 檔, 每位受推薦人員可上傳10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大小 限25MB 以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五)請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1張(檔案大小為800KB 至4MB)及「與學生互動照片」2張(橫式、直式各1張,檔案大小為3MB 至8MB)jpg檔,以大圖片尤佳,上傳照片將作為獲獎後新聞媒體宣傳、芳名錄編撰及表揚大會使用,請提醒貴單位之受推薦人員依照片使用目的提供適當照片,並應取得照片內其他人員之同意。
五、有關受推薦人員之品德操守及是否涉有本要點第3點第3款消極條件情形,請確實嚴格審查,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依相關規定議處。
六、送件方式:請將推薦表紙本及資料光碟(含推薦表word檔、相關佐證資料pdf檔、照片jpg檔等)於115年2月26日(星期四)前送交沙鹿區鹿峰國小彙辦(433106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209號,蘇建豪主任收,電話:04-26224210轉620),紙本及資料光碟逾期未送達或資料不全者,恕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