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沙鹿國民中學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公告
一、職稱:約僱人員。(總務處幹事請假暨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1 名、備取 2 人。( 備取人員依錄取順序列冊候用)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 年 12 月 28 日或僱用原因消滅止。
四、工作地點:臺中市立沙鹿國民中學總務處。(臺中市沙鹿區中正街1 號)
五、報酬:約僱五等280 薪點(月薪約 38,948 元 )計酬並按月支薪,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基金自願提繳部分。
六、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畢業。
(三) 具基本文書處理、資訊處理能力(word、excel、internet)並備交通工具。
七、工作項目:
(一) 財物管理。
(二) 辧理勞健保業務。
(三) 場地租借。
(四) 小額採購及繳費事宜。
(五) 優先採購、綠色採購。
(六) 物品保管與分發
(七) 協助事務組業務和簡易維修事項。
(八) 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及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具下列表件( 以 A4 紙張格式依序裝訂),自即日起至 115 年 1 月27 日止 (以郵戳為憑 ),以掛號郵寄至 43353 臺中市沙鹿區中正街 1 號,臺中市立沙鹿國民中學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 應徵總務處幹事職務代理人 」,逾期不予受理。
1. 報名表正本。(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務必詳實填寫相關資料)
2. 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歷,如為國外學歷,請另行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文件。)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專業證照或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6.切結書正本。
7.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正本。
8.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具結書正本。
9.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九、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4-26622163轉750葉主任
餘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