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班級任:正取紀○君。 錄取人員應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時間:115年1月21日下午1時20分請至人事室報到),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