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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本市幼兒園健康兒童及獲獎名單調查表,請各校(園)於1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填報完畢,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1-14 ~ 2026-01-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鄧德瑜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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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市健康兒童選拔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本要點所稱健康兒童,指符合下列規定,並經本市國民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選拔產生之學童,但具有先天性因素或疾病致未符合第1款至第3款規定者,不受各該款規定之限制:(一)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布之身體質量指數(BMI)在正常範圍內。(二)兩眼裸視視力0.9以上。(三)牙齒無齲齒或已治療狀況。(四)其他具有良好學習態度、人際關係或心理健康狀況者。」;同要點第3點規定略以,本市教保服務機構每學年應辦理健康兒童選拔,由各班遴選出健康兒童1名。
二、請貴校(園)依上揭選拔規定及各公私立幼兒園班級數(本局採115年1月13日由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登載之班級數為基準),由各班遴選出健康兒童1名,並至本局網站/公務作業/局務調查表/編號16003填報獲獎名單,逾時未報,視同放棄參與本次選拔。
三、檢附臺中市健康兒童選拔實施要點及各公私立幼兒園班級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