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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每月導師及教保員設定情形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1-12 ~ 2026-01-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鄧德瑜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6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6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45603149號函辦理暨本局114年10月31日中市教幼字第1140101284號函(諒達)。
二、本局先前業函請各園應於「每學期初」至「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進行班級設定及幼生編班作業,並應於幼生入 (離)園併同更新相關資料,並確實「每月」至旨揭系統設定導師及教保員,確認教職員工之到(離職)及異動情形。
三、惟查至115年1月9日,多數園所仍未完成114學年上學期(114年8月至翌年1月)每月設定作業,為維護貴園教保服務人員請領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之權益,請即刻調整設定,以免影響園內教保服務人員權益;另本局將於115年1月31日前再次查核並將於每月底確認各園設定情形。倘因未於上開2系統詳實填報或逾期未設定,則視同放棄請領權益,務請各園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