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4年10月28日中市教小字第1140100844號函(諒達)續辦。 二、有關114學年度第1學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賸餘款事宜,請各校無論是否有賸餘款,請務必於115年1月12日(星期一)前繳交收支結算表至本局國中教育科陳家禎小姐,若有賸餘款,請以「收入繳款書」繳回本局。 三、檢附114學年度第1學期核定一覽表及收支結算表格式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