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雲林縣立蔦松藝術高級中等學校(下稱該校)114年12月30日雲蔦高教字第1140500037號函辦理。 二、該校為推廣國中與國小高年級文學與藝術教育,特舉辦旨揭活動。 三、檢附來函、宣傳海報及課表各1份。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該校林慧菁老師(電話05-7841801分機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