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文化部114年12月26日文源字第1143035601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鼓勵國小至高中學生運用圖像與視覺語言發揮創意,親身前往各文化基地感受並發掘地方文化的美好及魅力,爰辦理旨揭活動。 三、檢附來函及簡章各1份。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蔡先生(02-77074964)或陳小姐(02-77074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