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運動部114年12月26日運競(七)字第1140061781號函辦理。 二、運動部主辦之各級籃球聯賽,參賽學校務必遵守競賽規程規範,未經登錄之職隊員,不得列坐及站立於球隊席區,違者將依競賽規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