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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府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公告1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5-12-19 ~ 2025-12-26
公告單位:國中教育科 李志鴻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3
⼀、依據本府114年12⽉16⽇府授交運字第11403824232號函辦理。
⼆、旨案自114年12月23日起生效,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於旨案公告禁止或限制區域有執行業務需要者,應依民用航空法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申請,倘若有違反該公告事項者,亦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三、倘對旨案公告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府交通局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60303;電子信箱:h54021258@taichun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