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暨本局114年11月17日中市教特字第1140107495號函賡續辦理。 二、旨揭報名審查工作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時間:115年3月2日(星期一)至3月3日(星期二)。 (二)地點: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豐原國小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