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推動所屬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正取1員、備取若干員。 三、僱用期間:自115年1月1日止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四、其餘請詳見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