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14年10月22日中建環字第1143064306號函辦理。 二、 講習會免費參加,中午供餐。各場次報名且全程參加者,依相關規定發給技師、建築師執照換證積分證明及登載公務員終身學習時數。 三、 講習會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主辦,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執行,隨函檢附講習會議程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