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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府地方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114年度地價稅。
公告日期:2025-11-14 ~ 2025-11-28
公告單位:秘書室 王春恒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1
一、依據本府地方稅務局114年11月6日中市稅企字第1140500155號函辦理。
二、本府地方稅務局為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本(114)年度地價稅,請惠予運用多元管道協助宣傳開徵訊息。本年度地價稅繳納期間原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日),因繳納末日適逢假日,爰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至12月1日。
三、請自即日起至本年12月1日止刊登開徵海報及文字跑馬燈,並於網站或社群媒體連結宣導短片,宣傳開徵訊息,提醒所屬員工及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避免逾期受罰。
四、檢附資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