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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5-117年委託辦理社區大學」評選結果,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5-11-07 ~ 2025-12-15
公告單位:終身教育科 江玉琳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30
一、依據本局115-117年委託辦理社區大學評選實施計畫辦理。
二、有關旨案評選優勝單位如下:
(一) 潭雅神社區大學:
社團法人臺中市感恩關懷協會為第一優勝單位,靜宜大學為第二優勝單位。
(二) 五權社區大學:
朝陽科技大學。
(三) 大屯社區大學:
弘光科技大學。
(四) 海線社區大學:
弘光科技大學。
(五) 文山社區大學:
財團法人台中世界貿易中心。
(六) 北屯社區大學:
社團法人臺中市基督教青年會。
(七) 南湖社區大學:
嶺東科技大學。
(八)後驛社區大學:
中臺科技大學為第一優勝單位,聯合大學為第二優勝單位。
三、另依本評選實施計畫所附115-117年委託辦理社區大學評選作業須知第4點規定略以,取得第一優勝權利之申請單位,應於 114 年 12 月 15 日前與本局簽訂契約書,若有無故不依時限簽約之情事者,本局得逕與取得第二優先序位者簽訂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