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體育保健科114年10月23日中市教體字第1140100706號函辦理。 二、為强化本市幼兒園餐點食材安全,請各校(園)餐點自114年10月23日起禁止使用温體豬肉至11月30日止,猪肉肉品一律使用CAS冷凍猪肉產品,後續開放期程將視中央疫情發展與農業部公告滾動修正。 三、另為配合防疫相關調查,即日起禁止師生打包餐點剩餘食物,以妥善處理及避免增加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