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幼兒園代理教師錄取名單: 正取:臧O玲 備取:從缺 經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指定時間(另行通知)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