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14年10月2日中市交工字第11400668421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周知本市大貨車禁行路段,開放拖吊救濟車輛及執行公務機關委託任務中之垃圾車、資源回收車、清潔車通行之公告訊息,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第1款」辦理。 三、檢附公告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