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誠徵職務代理人1名(預估缺)
一、應徵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9月16日前將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簡要自述)及最高學歷證明文件電子掃描檔e-mail至childsss@tc.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人事室助理員職務代理人,本局將擇優另行通知參與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人:教育局人事室許小姐,04-22289111#55713。
二、工作內容:
(一)差勤管理(含國民旅遊卡、不休假加班費、天然災害)案件擬辦。
(二)本市學校差勤管理系統管理及維護案件擬辦。
(三)教育人員留職停薪案件擬辦。
(四)因公出國案件擬辦、本市各級學校校長(園長)請假或出國(含赴陸)案件擬辦。
(五)本局公務人員組裝課程訓練業務擬辦(含訓練彙整、AI知能課程)、新進人員、兩公約訓練業務擬辦。
(六)輪流承辦本局及各級學校校長職場霸凌個案擬辦。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臺中市政府教育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四、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五、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六、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4,775元)
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暫列增額錄取人員分配職缺分配報到前1日。
八、僱用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九、備註:本職缺係預估職缺,以實際出缺情形僱用,若後續無出缺職務,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僱)用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