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中山國民中學114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暨管理計畫。
二、職稱:短期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聘期:自114年9月5日起至115年6月30日,依市府經費核定情形辦理,若教育局核撥經費數額用罄即提前終止聘任。
五、薪資:按時計酬每小時190元。
六、服務對象:協助本校普通班教師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協助特教班教師輔導特教班學生之學習與生活照護。
七、工作項目:
(一)協助教師訓練學生生活自理。
(二)協助教師處理上課時間學生偶突發事件。
(三)能與教師、家長溝通以了解學生、協助學生適應在校學習。
(四)配合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上網登打輔導紀錄。
(六)接受學校或教育局辦理9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
(七)教師助理員或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互相協助對方之工作。
八、工作時間:以學生上課日為主,上課時間(08:00~17:00)為主要工作時段,每日4~8小時為原則,須配合學校依實際排課狀況彈性調整。目前職缺的工作時間暫定為每日12:15~16:45,週五9:00~12:00、12:45~16:45,每周25小時,若有臨時需求再彈性增加時數或調整工作時間。
九、工作地點:臺中市立中山國民中學(407臺中市西屯區寧夏路179號)。
十、公告簡章及報名表件:114年8月29日至114年9月8日止。
逕至本校網站(http://www.csjhs.tc.edu.tw/行政公告)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甄選介聘)下載。
十一、報名時間、地點:
(一)第一次招考報名:114年9月4日(星期四)上午8時00分至9時00分。
(二)第二次招考報名:114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8時00分至9時00分。
(三)第三次招考報名:114年9月8日(星期一)上午8時00分至9時00分。
逾時恕不受理,請親自至本校輔導室報名(不接受委託報名)。
十二、資格條件: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愛心、耐心且對特殊教育有工作熱忱者。需能操作電腦於教育部特教通報網中輸入輔導紀錄,若有特教工作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十三、繳交應徵資料影本(請準備所需證件正、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退還):
(一)報名表(如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畢業證書。
(四)切結書、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五)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六)其他:特教助理人員培訓研習證明或相關學經歷證明(特殊教育、復健治療、幼兒保育或其他照顧服務等經驗),無則免附。
十四、甄選時間:
(一)第一次招考甄選:114年9月4日(星期四)上午9時(請於上午9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
(二)第二次招考甄選:114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9時(請於上午9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
(三)第三次招考甄選:114年9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請於上午9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
十五、甄選方式:口試(與工作相關的情境題),錄取分數70分,未及標準者不予錄用。
十六、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於甄選日期(詳如上列第十四點)當日下午8時前公佈於本校網站(http://www.csjhs.tc.edu.tw/學校公告)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公告與活動/公告訊息/甄選介聘)。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通知時間內(錄取名單公告後次一工作日)至輔導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視為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七、附則: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十八、洽詢電話:04-23132003轉115或112特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