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瑞穗國民小學會計室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臺中市豐原區瑞穗國民小學會計室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
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職稱:約僱人員(會計室佐理員到職前職務代理人)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預計至114年11月7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正式人員
提早報到)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留用或救助(濟)。試用期5個工作日。
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2個月內候用)
公告日期:114年 8月29日至114年9月 4日。
資格條件: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專科(含)以上商學相關科系(會計系尤佳)畢業。
3.熟電腦文書操作(word、excel),細心負責。
報酬:以約僱四等250薪點(約新臺幣34,775元)計酬,並按月支薪。
工作地址:臺中市豐原區瑞穗國民小學會計室(臺中市豐原區西安街72號)
工作項目:協助辦理各項會計事務及其他臨時交 辦事項。
報名方式:(一)請檢具下列證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4
日止(以郵戳為憑),親送或郵寄至臺中市豐原區西安街72號,
臺中市豐原區瑞穗國民小學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會計室
佐理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1、報名表1份(請貼上最近3個月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
電話,簡要自述內容請含個人專長、理念及工作期許及親自簽
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具結書1份。
5、查閱性侵害犯罪紀錄同意書1份。
6、身心障礙手冊證照正反面影本1份(無則免附)。
7、曾在學校部門服務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8、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二) 聯絡人:人事室賴主任;聯絡電話:04-25262064分機750
其他: 1.本校將就符合資格之報名人員中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
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以電話個別通知。
3.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