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3學年度第2學期(114年2月至114年7月)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申請案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8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45601662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導師職務 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要點」之規定,本案經費補助原則
如下:
(一)依幼兒人數設置2位導師之班級:補助每位導師每月導師職務加給差額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
(二)依幼兒人數設置1位導師之班級:補助每位導師每月導師職務加給差額1,000元。
(三)實際擔任幼兒班級教保工作之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補助每人每月教保費2,000元。
(四)撥付原則:
1.各機構應於「每學期」初至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進 行班級設定及幼生編班作業,並應於幼生入(離)園
併同更新相關資料,以維系統介接資料之正確性。
2.各機構應「每月」至教保系統設定導師及教保員,並確 認到(離)職及異動情形,以保障是類人員請領旨揭
經費之權益。
三、系統登錄、送件期程及注意事項:
(一)系統登錄: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完成請領導師職務加給差額
及教保費補助之人員資料登錄作業,未依上開時間完成登載作業著,無法再予補登。
(二)送件期程:即日起至114年9月1日(星期一)止,請各園寄送下述資料至本市政府教育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
明街36號),署名幼兒教育科鄧先生收(信封請註記113學年度第2學期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非此期
間送件或逾期者,將不予受理,爰請依限寄送(達),避免影響相關人員權益。
(三)注意事項:
1.申請月份為114年2月份至114年7月份(共計6個月)。
2.檢具申請文件共計7項,相關表件及注意事項將放置本 局網站連結「業務單位-幼兒教育科-各式表單文件-公
私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課稅配套措施)-113學年 度第1學期(113年8月至114年1月)私立幼兒園導師
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申領注意事項及相關表格附件」,請自行下載運用,並依式填妥按下列順序排放後用
長尾夾固定:
(1)自我檢核表。
(2)請領清冊(一式2份)。
(3)現職教職員工清冊乙份。
(4)離職教職員工清冊乙份。
(5)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明細表(向勞保局申請或自勞工保限局E化服務系統列印,並依請領
清冊順序標註編號)乙份。
(6)郵局封面影本乙份。
(7)切結書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