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體育保健科約用人員(營養師)1名(第1次公告)(分次招聘)
約用人員
1名
一、應徵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以下資料,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1、履歷表及自傳各1份(附最近一年內2吋脫帽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3、營養師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影本各1份。
(二)符合資格者,請備妥上述文件於114年9月25日(星期四)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體育保健科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體育保健科約用人員(營養師)。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視需要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採分次招聘第1次至第3次僱用條件應具營養師資格,倘經3次公開招聘未果,將取消營養師資格之限制,第4次起以營養師資格或食品、營養、衛生等相關科系畢業背景尤佳。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 1 名 外,得增列候補名額 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六)連絡人:陳小姐 04-22289111#54708。
二、工作內容:
(一)學校營養午餐相關業務。
(二)學校健康衛生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臺中市政府陽明市政大樓)
四、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五、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六、核薪方式:月薪
1.以報酬薪點280起聘(折合金額3萬7,800元)。
2.倘經第二年考核續聘者,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款核發得以續聘。
3.依相關規定辦理逐年調整薪資事宜。
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延續型計畫)。
八、僱用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食品、營養、衛生相關科系所(尤佳)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有與擬任之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