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誠徵[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
一、人員區分:行政助理 (職務代理人)
二、官職等:-
三、職稱: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四、職系:-
五、名額:1
六、性別:不拘
七、工作地點:42-臺中市
八、有效期間:即日起 ~ 114/8/29
九、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刻苦耐勞、認真負責任、學習態度佳、品行端正且無不良嗜好者。
(二)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十、工作項目:油印工作、學生作業檢查、小老師服務時數登錄、收整教學研究會會議紀錄及觀議課紀錄、高中教師研習系統 (登錄研習、核發時數)、期末教學日誌核章查核、定期考試電子檔收整及上傳雲端、高中升學考試收費、協助設備組整書、活動照片雲端管理人及教務處主任或組長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薪資給付:每月新臺幣28,815元(另代扣勞健保及勞退),年終工作獎金另計。
十二、僱用期限:114年9月22日起至115年9月22日止 (本職缺為行政助理育嬰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十三、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8時至17時,國定假日放假,依照一般公務人員上班時間。
十四、工作地址:426臺中市新社區復盛里中和街三段國中巷10號。
十五、應徵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於114年8月29日前將下列證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校總務處文書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行政助理」。
(二) 應檢附證件(請以 A4 紙張裝訂):
1.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身心障礙者請檢附手冊影本 (無則免附)。
5.相關證照影本 (無則免附)。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須退還,請附掛號回郵信封),本案錄取人員將刊登於本校網站:https://sshs.tc.edu.tw/。
(四) 聯絡電話:(04)25812116分機613陳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