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徵選結果如下: (一)正取:林O萱小姐。 (二)備取1:魏O雯小姐。 (三)備取2:張O薰小姐。 二、本局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報到相關事宜,倘正取人員未報到,則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