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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114年度臺中市教保服務人員個別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計畫相關資訊,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5-08-13 ~ 2025-12-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簡幼雯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79
一、依據114年度臺中市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目的:為提升教保服務人員社會支持、個人專業成長,並促進及維護教保服務人員之心理健康,使教保服務人員個人得以在工作、家庭及其他環境之正向改變。
三、計畫資訊:
(一)服務對象:實際服務於本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之教保服務人員,包括提供教保服務之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惟教保服務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適用本服務:
1.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規定,經教保服務機構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且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者。
2.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3條規定,經教保服務機構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且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期間之行為人。
(二)服務內容:教保服務人員個別諮商,以每人每年接受6次諮商為限,但有特殊狀況者,經專業人員評估後,得增加至8次,至多10次。
(三)諮商地點:(可選擇實體或線上)
1.張老師基金會(地址:臺中市北區進化北路369號7樓)
2.蛹之生心理諮商所(五權館地址:臺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478號之1號;文心館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46-1號)
3.竹見好轉心理諮商所(地址:臺中市太平區成功東路55巷2號)
四、倘對於旨揭實施計畫有疑問,請寫信至ttcs.ce.ncnu@gmail.com,或致電至049-2910960(分機3607)黃小姐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