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勢區石角國民小學114年度幹事甄選簡章公告
職稱:幹事,預估114年9月1日(星期一)出缺
職系:綜合行政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辦公地點:臺中市東勢區石角國民小學(臺中市東勢區東坑路西盛巷22號)及臺中市和平區中坑國民小學(臺中市和平區中坑里中坑巷41號)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公告期間:114年8月11日(星期一)至114年8月14日(星期四)
徵才內容:
一、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4、熟稔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具人事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注重行政倫理。
5、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及工作職務調整。
二、工作內容:
1、綜理石角國小、中坑國小2校人事行政業務。
2、辦理石角國小、中坑國小2校教職員任免、遷調、敘薪、組織編制等案件之擬辦。
3、辦理石角國小、中坑國小2校教職員差假、獎懲、考績、訓練進修、出國等案件之擬辦。
4、辦理石角國小、中坑國小2校教職員退休、撫卹、福利、保險、人事資料管理等案件之擬辦。
5、兼辦石角國小、中坑國小2校政風相關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甄才機關調閱。上傳以下資料掃描檔(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檔案):(1)英檢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無則免附)(2)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3)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切結書 (4)其他。
2、以上證明文件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掃描上傳,上開證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報名人員自行負責。
3、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補件或退件。
4、非現職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員履歷表及上開資料郵寄本校人事室收(423005臺中市東勢區隆興里東坑路西盛巷22號),並註明姓名、應徵幹事職缺。
5、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請聯絡本校人事室 游小姐 (聯絡方式:04-25873011分機210)。
四、甄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
1、 報名前請將上列所需檢附之證明文件逐一核對無遺漏後再行上傳送出,若未完成上傳表件、證件不齊缺漏、資格不符合者,不再通知補件及退件。
2、 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本校業務需求者,本校另行擇優通知進行甄選(務請留手機號碼)。
(二)甄選日期及方式:請擇優甄選人員於本校通知時間前攜帶國民身分證及相關資料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並參加面試。
(三)錄取方式及通知:
1、 正取1名、備取2名,惟甄選成績未達80分者,本校得斟酌從缺不予錄取。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2、 正取、備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告,請自行上網查閱;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注意事項:
1、本案錄取人員須俟商調與發派及報到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本職缺預計114年9月1日(星期一)出缺,倘屆時未出缺則取消錄取人員資格。錄取人員未能完成商調情事者,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2、報名人員經查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紀錄者,取消報名資格,若經錄取或任用,亦同樣即刻撤銷錄取與任用資格。
3、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