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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有關丹娜絲颱風及0728豪雨賑助事項,請查參。
公告日期:2025-08-08 ~ 2025-08-22
公告單位:學生事務室 何鈺雯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92
一、依據本府114年8月6日府授社助字第1140232844號函辦理。
二、本次賑災基金會對應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28豪雨法定賑助部分,除原有死亡、失蹤、重傷、安遷、租屋賑助維持原「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規定不變之外,住戶淹水救助部分擴大為有居住及淹水事實即發給受政府扶助列冊之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資格者,淹水救助每戶10,000元,土石流受災戶亦比照辦理。
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訂有各項賑助法規(補助規定),請參閱網站(https://www.tf4dr.org/)。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余O貞小姐(電話:02-8912-7636)。